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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22 13:57)    点击:469

医疗纠纷案件举证责任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举证责任是当事人的责任。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

  2、法院在这一活动中,只是一个裁判者,一般情况下并不充当举证责任主体的角色。

  3、举证的对象是在诉讼之前发生的,这是其显着的时间特征。如果证明对象是发生在诉讼活动过程之中,那么这些证据的证明力就受到严重削弱,因为它们可能存在“伪造”的嫌疑。

  4、举证责任是法律预置的规则,不会因为具体诉讼的不同或当事人的态度不同而发生变化。

  5、只有在待证事实真伪不明时才适用举证责任,并非当事人所主张的事实均属于举证责任范围。根据《规定》: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提出的诉讼请求明示承认的,众所周知的事实和自然规律及定理,根据法律规定或已知事实能指出的另一件事实,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所确定的事实,已为有效公证书所证明的事实,均可以免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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