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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6-11-22 13:58)    点击:500

哪些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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